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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解约官司,鹿晗合约到期了吗-

  鹿晗解约成功了吗?

  鹿晗与SM公司的官司以和解告终。虽然看似和解,但实际上SM的合同中充满了对鹿晗的隐性限制。

   7月21日,鹿晗[微博]和吴亦凡[微博]工作室发表声明,宣布其与韩国SM娱乐公司独家合同的诉讼以和解方式终止。至此,这场持续了近两年的合同纠纷终于结束。但是,还是有很多疑问。吴亦凡和鹿晗真的自由了吗?他们自由的代价是什么?两人的措辞有什么值得玩味的地方?

   2014年5月,EXO华人吴亦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SM公司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同年10月,鹿晗也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与SM公司的挂靠协议无效。采取的诉讼方式与吴亦凡相同,为两人打官司的律师是同一个人。

  三人虽然没有抱团,但是解约的方式一模一样,和黄子韬[微博]的情况明显不一样。黄子韬去年4月离开SM公司和EXO,他的银行账户里有一笔SM公司支付的预付款。而且SM公司此前已经经历了韩庚、吴亦凡、鹿晗三位中国成员的离开,不再像当初和鹿晗在一起时那么“意外和迷茫”。

  也就是说,吴亦凡和鹿晗之间的诉讼可以了结了。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尽早主动出击,把SM公司作为原告推上了被告席,他们的诉求是排他性合同无效。一般来说,艺人想在合同期满前与公司解约,要承担高额违约金。但“无效排他性合同”的前提是合同无效。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原告律师避免高额违约金的意图。

  此外,通过这一呼吁也将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2014年底,韩媒报道称,某中国化妆品公司在使用鹿晗形象进行宣传时,使用了SM公司还是EXO成员时的照片。SM公司表示,这些照片属于公司,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如果鹿晗为化妆品公司侵权使用照片提供了任何帮助,也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无效合同”诉讼成功,也将对吴亦凡和鹿晗在此类后续案件中产生有利影响。

  鹿晗解约始末

  昨天上午,韩国男团的中国队员鹿晗采取了最激烈的方式,其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申请解除与SM公司的合同。这一举动让有修养的SM公司股价大跌。这是继5月的EXO成员吴亦凡、7月的雪莉、9月的杰西卡之后,再次传出退队传闻,被mainland China娱乐圈戏称为“SM公司复仇者联盟又添大将”。SM公司随即发表声明,称鹿晗解约是只顾个人利益,不顾组合和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并指出近期艺人一系列解约事件存在“幕后势力”,SM公司会积极冷静应对。

  影响:鹿晗离开SM股价暴跌。

  昨天鹿晗要求解约的消息出来了。SM股价暴跌。短短15分钟,SM股价跌至33050韩元(下跌3100韩元)。结果SM的市值下降了640亿韩元。

  队友LAY发微博支持。

  鹿晗离职的消息爆出时,同为队友的LAY以“努力再努力”的网名发微博表示支持和祝福,称“再见,哥们,我们再同台吧!做哥哥支持你的每一个决定,祝福你。”微博中的这篇文章,不到2小时就有近13万的互动。

  鹿晗离队话题跃居首位。

  截至昨日中午12点,微博上“EXO鹿晗解约”话题已被阅读5200多万次,讨论23万多次,位居微博热门话题榜第一。另一个话题与鹿晗有关,“鹿晗在哪里?我在哪里?”,一度进入热门话题榜前四,阅读量超过1300万。60%的网民支持

  昨天上午,“鹿晗要和SM解约”的消息得到证实。鹿晗和他的前队友吴亦凡一样,采取了“一纸诉状和一场官司”的最激烈方式,终止了曾经自创的韩国娱乐帝国SM公司的合同。原因如下:1。SM公司不能提供未来发展计划;2.区别对待中国和韩国成员;3.资源配置不合理;4.身体在高强度的工作和压力下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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