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QQ头像 > 头像教程 >

琼瑶诉于正裁判文书,琼瑶诉于正案法律评析

   12月18日,王军律师在微博中宣布《梅花烙》著作权保护案终审结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各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琼瑶侵权案胜诉,郑宇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5名制作人被告共支付500万元。

  陈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665元,其中陈喆(琼瑶)承担人民币43365元(已交纳),郑宇(郑铮[微博])、湖南史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人民币10万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800元,由郑宇、湖南史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这是最终判决。

  随后,琼瑶也通过官方微博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起诉郑侵权案,终于二审通过了。郑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正义赢了!激动之余,首先感谢一审的宋玉水、冯刚、终审的谢振科、袁、三位评委。评委们的辛苦令人难忘!你的判决是历史性的、标准的,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

  许多网友也拍手称赞:“恭喜琼瑶老师。这个判决意义重大,一定会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胜利来之不易,值得珍惜!”上一页1 2下一页提示:支持键盘“”键翻页。

上一篇:临摹素描头像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