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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吃拿卡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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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治吃拿卡要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

    整治吃拿卡要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巩固和引深“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防范廉政风险相结合,深化思想教育,加强自查自纠,严肃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问题,为贯彻“两个坚定不移”、打好“项目落地年”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服务单位、基层执法单位、办事窗口单位和项目落地涉及单位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二)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六种行为

      重点整治各级决策、审批、执法单位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六种行为: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5、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范文网 )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考核、升级、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时间:从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二)重点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三个环节。

      1.认真自查自纠,开展好五个活动

      (1)干部思想大教育认真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2)社会民意大调研要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上开展一次“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社会问卷调查,重点就政策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配套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进行调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通过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邮箱,在市直各部门和窗口单位悬挂“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投诉箱;要把内部自查与开门纳谏相结合,通过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调查研究、问需问计,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统一梳理分析,形成自查报告。要把民意调研与用权风险排查相结合,对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围绕本单位各项权力内容,特别是涉及到人、财、物以及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进行排查,规范权力流程,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预警防范在先、监督制约跟进、风险处置及时,努力把用权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3)项目落地大排查要加强对省市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民生实事工程的监督检查。围绕审批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期限等环节,排查是否存在应办不办、拖着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变相刁难、吃拿卡要的行为;紧紧抓住工程立项、规划设计、环评、用地、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排查项目建设情况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签约项目早落地、奠基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达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为制度创新提供依据。

      (4)政风行风大评议要充分利用“行风大家谈”、“百姓热线纠风台”等载体平台,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专题评议和“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政风行风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向社会做出“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突出针对性、操作

      性和实效性,承诺内容和投诉电话要在办公场所、政务大厅、办事大厅醒目位置固定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5)行政效能大提速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盘点,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坚决撤销,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努力实现审批效能的大提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要继续深化“五治五督”活动,治学督能、治浮督责、治懒督勤、治庸督绩、治奢督廉,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切实把精力用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上来,实现工作效能的大提速。

      2.严肃查办案件,做到“四个一批”

      (1)收集一批线索。通过信访举报、明查暗访、个别走访、专项督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收集重点项目落地、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管理服务等领域吃拿卡要的案件线索。要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对涉及“吃拿卡要”问题的信访件要移送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统一安排调查处理。

      (2)排查一批问题。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要对收集的案件线索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筛选,报经专项整治领导组同意后,按照直查、转办、督办进行分类归口。特别是对实名举报、问题具体的事项,要列为重点线索,重点办理。要实行台帐式管理,对所有举报线索、投诉问题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确保严格保密、管理安全。

      (3)查办一批案件。要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对直查案件实行组长终身负责制,对转办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挂牌案件实行领导领办制。要对“吃拿卡要”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实行“零容忍”。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行为;严肃查办一批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公共服务的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坚决查办影响项目落地的腐败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4)追究一批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各项规定,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职责,对查处的“吃拿卡要”问题,既要追究行为当事人,也要问责相关领导者;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监管不力、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查处的“吃拿卡要”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与市纪委进行沟通,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3.建立长效机制

      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制的原则,以分责、知责、履责、负责为核心,以“数量最少、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为目标,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时限、程序、标准、依据等内容进行再造、优化和固化,建立预防“吃拿卡要”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1)规范行政审批。一是要突出清理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抓好流程再造。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部门并联审批、联合会审机制,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站服务、限时办结”。三是要完善“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领办帮办、跟踪服务、持续推进,探索实行项目审批代理制,确保项目早落地、快落地、见实效。

      (2)推进阳光政务。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面向社会公布所有行政审批流程和具体办事程序,实现“阳光示权”。要加快惩防体系示范网建设,实现权力在网上运行、审批在网上实施、监督在网上开展、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的“全程控权”。要健全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离岗告示以及过错道歉、效能约谈、效能告诫、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问责督权”。

      (3)强化日常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处新闻发布平台、政风行风评议平台、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平台和审批提速监督平台,认真受理和核实群众关于发展环境和政务服务的投诉,进一步提升各个平台的.运行效率,建立行政效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防止“吃拿卡要”的规章制度,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工作领导组”(简称市整治领导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要在5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抓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2年度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治不力、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领导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作为2012年度工

      作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评价。

      (三)强化推进措施。要坚持把思想教育、案件查处、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市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和动态评估,并要组织专项整治检查小组,深入各地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督导,推动整治工作良性健康运行。

      (四)加强调查研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沉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深入调查研究,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从源头上、根本上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切实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面助推争先转型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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